粤乐协【2011】011号
关于举办2011年广东省提琴制作职业
技能竞赛的通知
各乐器制造企业、乐器经销商、音乐院校、演艺团体、提琴制作者: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1年广东省职业技能竞赛计划安排的通知》(粤人社函【2011】801号),并经广东省总工会、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广东省科学技术厅核准,提琴制作被列入2011年广东省职工职业技能大赛范围。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职业
竞赛职业为提琴制作,只设职工组一个组别。
二、参赛对象
热爱提琴制作,具有独立完成整把提琴制作能力的提琴制作从业人员。
三、竞赛标准
此次竞赛按国家职业标准技师级(国家职业资格二级)。竞赛试题由竞赛组委会组织有关专家与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统一命题。
四、组织机构
竞赛指导单位: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此次竞赛由广东省工业工会委员会、广东省乐器协会共同举办,由广东省乐器协会组织实施,星海音乐学院协办。
为做好竞赛工作,大赛成立竞赛组织委员会,组委会下设日常工作办公室、评判委员会、监督委员会、仲裁委员会和综合服务委员会。办公室及各委员会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广东省乐器协会,并负责整个竞赛的组织协调工作。
五、竞赛时间、地点
竞赛时间:2011年12月14日至16日
竞赛地点:广州星海音乐学院
六、报名办法
报名时间:自发文之日起至2011年11月20日。
参赛人员需填写《2011年广东省提琴制作职业技能竞赛报名表》(可在广东省乐器协会网站http://www.chinamusicindustry.com.cn下载报名表格),加盖单位公章,连同身份证复印件及3张大一寸白底彩色免冠相片,于11月20日前报送广东省乐器协会,地址:广州市东山署前路33号1号楼430室。
参赛作品琴及实操比赛所用的小提琴面板,在规定的日期送至组委会指定的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小提琴面板统一由组委会检验后封存,待实操比赛时交还参赛者使用。实操比赛所用毛坯琴码由竞赛组委会统一提供。
七、参赛经费
每位参赛者需缴参赛费¥600元,主要用于竞赛场地、专家评审、参阅资料、颁奖大会等费用。参赛选手交通、食宿费自理。
八、奖励
(一)总分奖
1、授予荣誉称号
决赛人数在60人以上,获竞赛第一名的广东职工按规定和程序申报“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获竞赛前5名优胜者由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广东省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同时由广东省总工会、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广东省科学技术厅授予“广东省职工经济技术创新能手”荣誉称号。决赛人数在30至59,奖前3名优胜者;决赛人数在29人以下(不低于10人),奖第1名优胜者。
2、晋升资格
在本次竞赛中荣获“广东省技术能手”称号、原已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且理论与技能均合格的参赛选手,可晋升一级,颁发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其余理论与技能均合格的参赛选手,由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提琴制作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3、总分位列在有效参赛人数前30%的选手,由组委会颁发“广东省优秀提琴制作师”证书。
(二)单项奖
组委会对音色或工艺单项分数位列一、二、三名的分别颁给音色或工艺金、银、铜奖;音色或工艺分数位列有效参赛人数前20%的选手,除获音色或工艺金、银、铜奖的选手外,其余的分别颁给音色或工艺“优秀奖证书”。
九、组织要求
请有关单位将此次竞赛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将竞赛作为扩大企业影响的途径,推荐最优秀提琴制作工作者参加本次竞赛。
十、广东省乐器协会联系方式
地 址:广州市署前路33号1号楼430室 邮 编:510080
电 话:020-87650808 传 真:020-87763252
电子邮箱:gdyuexie@21cn.com 联系人:李爱群叶嘉仪
网 址:www.chinamusicindustry.com.cn
其它未尽事宜,由竞赛组委会另行发文。
附件:
1、2011年广东省提琴制作职业技能竞赛组织机构及成员名单
2、2011年广东省提琴制作职业技能竞赛技术文件
3、2011年广东省提琴制作职业技能竞赛报名表
2011年广东省提琴制作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日
附件1:
2011年广东省提琴制作职业技能竞赛
组织机构及成员名单
(一)技术顾问:徐 弗 陈锦农 梁国辉
(二)大赛组委会
主 任:童志成 唐永葆 陈锐彬 孙高山
副主任:杨耀基 王建平 李 键 李爱群 梁锐祥
成 员:关尚持 吴 权 陈钊明 麦素梅 徐永成 伊 颖
(三)日常工作办公室
主 任:李爱群
副主任:梁锐祥
工作人员:叶嘉仪 伊 颖 郝一男 麦素梅 翟其敏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署前路33号1号楼430室
(四)评判委员会:在广东省乐器协会提供的专家库名单中,由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抽取本次评判委员。
(五)监督委员会
主 任:孙高山
副主任:李爱群 梁锐祥 吴 权
成 员:徐永成 吴祖亮 麦素梅
(六)仲裁委员会
主 任:关尚持
副主任:杨耀基 李 键 李爱群 梁锐祥
成 员:谭建华 徐长成 何嘉宁
(七)综合服务委员会
主 任:李爱群
副主任:梁锐祥
成 员:叶嘉仪 麦素梅 陈南州 翟其敏 林洁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