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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乐器协会是经广东省民政厅于1981年批准成立的社会团体法人单位,是全国最早成立的、唯一的省级乐器行业协会。

提琴音色、工艺评比项目的通知

关于在“2011年广东省提琴制作职业技能竞赛”

增设单项提琴音色、工艺评比项目的通知

 

各乐器制造企业、乐器经销商、音乐院校、演艺团体、提琴制作者:

《关于举办2011年广东省提琴制作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粤乐协【2011】011号)已下发,为了提高此次活动的覆盖面,充分利用各种资源,激发广大提琴制作从业人员的创作活力,提高高端提琴的社会影响力,促进加快产业升级。并考虑到各类制作人员的条件与要求,结合行业实际,我会决定在本次竞赛中增设单项的提琴作品音色、工艺评比项目。

一、比赛要求:

1、参赛作品应由参赛人主制。

2、该增设的单项提琴音色、工艺比赛项目不设理论考试和开f孔、切削琴码的实操比赛。参赛者可以同时参加“2011年广东省提琴制作职业技能竞赛”赛事和增设的单项提琴作品音色、工艺评比,但一件作品只能参加一项比赛。

3、参赛提琴的作品,每类作品(小、中、大提琴)一人不超过2把。

4、时间、地点、提交的提琴作品要求与其他事项按粤乐协【2011】011号文规定执行。

5、只参加工艺、音色单项提琴比赛的参赛者不能享受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的荣誉与颁发资格证的优惠政策。

二、奖项设置:

1、增设单项提琴音色、工艺评比的奖项属独立奖项,不纳入“2011年广东省提琴制作职业技能竞赛”的奖项中。

2、参加音色或工艺单项作品琴,分数位列一、二、三名的分别颁给音色或工艺金、银、铜奖。

3、参加音色或工艺单项的分数位列有效参赛作品琴前20%名次的,除获音色或工艺金、银、铜奖外,其余的分别颁给音色或工艺“优秀奖证书”。

三、参赛费用

每把作品琴的参赛费:¥600元。参赛选手交通、食宿费自理。

欢迎境外、省外的提琴从业者参加此次竞赛。

特此通知。

 

                                            广东省乐器协会

                                          二O 一一年九月二十日